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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你的房屋会被强拆

房屋作为人们生活所需的重要财产,一旦强制拆除错误便会因为执行行为的不可逆性而给被征收人造成严重权利损害,那么什么情况下你的房屋会被强制拆迁呢?强制方式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1、在签约期内达不成协议(这里面需要有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的一个协商过程。)

2、被征收人拒不履行搬迁义务;

3、被征收人拒不执行补偿决定;

4、期限内,被征收人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款说的是对不执行补偿决定,又不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说来强制执行是补偿决定的最后一步。
       强制执行的方式

在执行前,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方法,一般会由公证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的证据保全。

而后,执行主体从裁执分离原则出发,一般由作出征收决定

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部分地区由人民法院自行执行。这是比较专业和书面的说法。从事实来看,很多地方都由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房屋的强拆,然后交由地方的征收方组织实施。

如果仅仅是征收方的强拆,往往都是很暴力或者是在被征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把房子拆除了,这就属于非法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