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房屋翻建后确认所有权纠纷

征收、拆迁之前或征收、拆迁过程中,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析产、买卖、继承等变化,但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根据析产协议、遗嘱或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认定所有权人。

如果争议房屋由部分共有人进行翻、改建,并经过规划部门批准,领取了房产证,则一般认为原房屋已经灭失,原宅基地已经批准用于新建房屋,以新颁发的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或者规划部门批准的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人。

如果争议房屋由部分共有人进行了未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的翻、改建,但未经过相关批准,部分共有人对争议房屋的翻、改建可视为对原房屋的修缮,房屋权属仍为原所有权人和翻建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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