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没有发放过《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证件丢失,如何认

按照1993年及之后的土地普查备案,结合证人证言以及村集体的证明和乡政府的土地普查备案进行认定宅基地使用权人。
既然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如何采取有效形式对农村房屋进行“确权”?
家庭成员之间采用“协议书”、“合同书”、“分家单”等方式对共有财产进行约定,是最有效的方式。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约定可以在建房之初、建房之后或产生纠纷之时进行。为了增强这种约定的法律效力,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的起草和见证,也可以邀请村委会进行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