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式拆迁维权征收纠纷的应对方案

【事实概要】
张先生是临沂某县居民,其自建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该房面积一千余平方,平时出租用来贴补家用。因补偿不合理,张先生委托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代理其维权

【办案实录】:
张先生有一子在该县银行工作,张先生委托律师后,县政府镇政府的有关领导就找到了张先生儿子所在单位,要求单位领导对其停职,回家做父母的工作。张先生对此非常气愤,咨询律师如何处理。其实株连式的拆迁在全中国都是普遍存在的。对张先生的焦虑律师是非常理解的。但任何牛鬼蛇神在法律的面前都会现出原形,律师给张先生首先分析了株连式拆迁的违法性,告知张先生勿要担心,但坏事也未必就是坏事,我们可以努力使之变成好事。理由还是那个天大的理由,株连拆迁违法,既然违法,那株连反倒是给我们创造了一个新的平台。这就是我们在拆迁诉讼中一直寻找的调解平台。张先生孩子的单位承担了调解主持人的角色,一来二往,多次的协商,最终张先生的拆迁一案通过调解而圆满结案。

【律师说法】:
俗话说:打蛇打七寸。这本是说做事要抓住核心,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没想到,这样的道理被人家用在了“拆迁”工作上。要知道,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当孩子哭着闹着让家长签字的时候,家长们出于对孩子的担心,即便不愿支持拆迁,或许也有很多人就这样勉强签字了。
这让我们想起了一则古代典故:挟天子以令诸侯。枭雄曹操为了控制各路诸侯,迎汉献帝至许昌,以汉献帝命令诸侯。可见,出此主意的人断然是深谙此典故的。你们不是不支持政府拆迁吗?我们不采取强硬的手段,不走“嘉禾”式强行拆迁受人诟病的老路,用孩子来动员你们拆迁,这样的小算盘真是盘算得够“精”的!
株连式拆迁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其本质是当地政府公然滥用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在法制社会里,干部职工的停职,停薪是一个十分严肃而重大的法律事件,有专门的相关法律政策来约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者政策规定干部职工不同意拆迁可以给他们停职,停薪处罚。显然,这是一个毫无法律依据的违法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