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及城中村改造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是否需要公告?

答: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